标题: 社会主义制度下人的灵魂
日期: 1891年2月
备注: 《谎言的衰落:王尔德艺术批评文选》,萧易译,江苏教育出版社2004年3月第1版。

毋庸置疑,建立社会主义制度的首要好处是,它会把我们从为别人而活的可悲窘境中解脱出来,这种窘境在目前的情形下正紧迫地压榨着几乎每一个人。实际上,简直没人能逃得了。

历史上偶尔也会出现像达尔文那样的伟大科学家,像济慈那样的大诗人,像勒南先生那样的杰出批评家,或像福楼拜那样的卓越艺术家,这种人能孤立自己,使自己远离他人的喧嚣主张,站在“城墙的遮蔽之下”,如柏拉图所言,从而充分实现自身内在的完美,为自己赢得无与伦比的成果,为全世界赢得无与伦比且持久永恒的成果。无奈,这些人都只是例外而已。大多数人却在用一种有害健康的夸张的利他主义糟蹋自己的生活——其实,他们是被迫这样做的。他们发现自己被骇人听闻的贫穷、骇人听闻的丑陋和骇人听闻的饥饿环绕着。他们被这些苦难深深地打动了,这是不可避免的。人类的感性情绪比他们的思维能力具有更快的反应速度;而且,就像前些日子我在一篇讨论批评之功用的文章中所指岀的那样,同情苦难比同情思想要容易得多。于是,怀着可敬的、尽管是受到了误导的意图,他们非常认真而且非常多情地着手去治疗他们所目睹的罪恶。但是他们的治疗方法并没有治愈疾病,只不过延长了它。其实,他们的治疗方法就是疾病的一部分。

譬如,他们试图养活穷人,作为解决贫穷的办法,或根据一个非常新潮的流派的观点,为穷人提供娱乐,让他们借娱乐去打发时间,从而解决贫穷问题。

但是这不是一个解决办法,它反而为问题增加了难度。正确的目标是,尝试着重建一个社会,在这个社会里贫穷现象是不可能存在的。而利他主义的美德其实是有碍于这个目标的实现的。这就好比说,最坏的奴隶主就是那些仁慈地对待奴隶的奴隶主,他们的做法妨碍了那些受奴隶制压迫的人去认识这种制度的可怕之处,还能获得那些盘算实行这种制度的人的理解,因此,在当前的英国情势下,最有害的人就是那些努力想做最多善行的人。于是最终,我们看到了这种现象,一些真正研究过这个问题而且对生活有所了解的人——即东区[1]居民中的那些受过教育的人自告奋勇出来恳求社会克制一下它在慈行善举等类似活动方面的利他主义冲动。他们这样做的理由是,该类慈善行为是降低人格且令人意志沮丧的。他们完全正确,慈善行为衍生了大量的罪恶。

还有一点要说的是,用私有财产去缓解私有财产制度所带来的可怕罪恶是不道德的,这既不道德也不公平。

当然,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所有这一切都会有所改变。再没有人会衣衫褴褛地住在狗窝里,在令人极端憎恶的难以忍受的环境下抚养不健康的、受饥饿压迫的孩子成长。整个社会的生活保障不会像现在这样仰赖天气的状况,如果遇上一场霜降,不会有上十万的人失去工作,在令人厌恶的悲惨景况下流落街头,或向他们的邻居们哀求施舍,或拥挤在可憎的收容所门口去争取一块面包和一晚上的肮脏寄宿。社会中的每一个成员都会分享这个社会总体上的富足和幸福,如果遇上霜降,没有人的实际生活会受到影响。

从另一方面来讲,社会主义是通往个人主义的,这就是它的价值所在。

社会主义、共产主义,或随便用哪个名字来称呼它,这种主义化私有财产为公共财富,用共同经营来取代竞争,从而使社会回复到一种属于完全健康的有机体的良好状态中去,并保障了每一个社会成员的福利。实际上,它将会为生活带来稳定的基础和适宜的环境。但是要想让生活得到尽善尽美的充分发展,还需要更多的东西,这种东西就是个人主义。假如社会主义是独裁性质的,如果政府用经济力量武装自己,正如它们现在用政治力量武装自己,简而言之,如果我们得到的是一个工业暴政,那么人类的最终状况就要比它的最初状况更糟。目前,私有财产的存在使许多人能够发展一种非常有限的个人主义。他们要么是没有为生存而工作的必要,要么是能够选择真正适合自己并为自己带来乐趣的活动范围。这些人就是诗人、哲学家、科学家和文化人——统而言之,也就是真正的人,即能够充分发展自己的人,在他们身上,整个人类能获得部分的自我实现。从另一方面讲,还有大量的人没有私人财产,始终徘徊在极度饥饿的边缘,他们被迫去承担牲畜的工作,去做那些全然不适合他们的工作,他们被可耻的专横无理的“需求暴政”强迫着去接受这一切。这些人即穷人,举止的优美、言谈的风雅、文明、文化、精致的乐趣或对生活的享乐,在他们的生活中这一切都不存在。他们的集体力量为人类带来了物质上的昌盛,但那只是人类所获得的物质财富。而那些贫穷的人他们自身的存在是毫无意义的,他只是一股力量中的无穷小的原子,那股力量非但不尊重他,反而去碾榨他,其实,它更愿意看到他被碾碎,因为如果那样的话,他就会恭顺得多。

当然,也许有人会说,私有财产制度下的个人主义未必就总是美好的或令人愉快的,甚至连通常情况下都未必如此,而穷人,如果说他们没有文化或魅力,至少还有许多美德。这种说法很对。拥有私有财产往往会把人彻底腐蚀掉,当然,这就是社会主义想要废除这种制度的原因之一。其实,财产真是一种让人讨厌的东西。前些年,人们在举国上下宣扬说财产所有权同时也是一种义务。他们这样频繁乏味地宣传这件事,最后连教会也开始说同样的话了。现在我们从每一个讲道坛上都能听到这种理论。这种说法非常正确。财产所有权不仅有义务,它还有许多种义务,以致拥有大量财产会把人搞得心烦意乱。它会给一个人带来数不清的权利索求状,对业务的无止境的操心,以及没完没了的烦忧。如果财产只带来快乐,我们还能忍受它,但是它的义务使它变得让人难以忍耐。为了富人的利益着想,我们必须废除它。人们欣然承认穷人的美德,而且为之怅然。我们经常被告知说穷人很感激他们所获得的慈善施舍。无疑,他们中的一些人是这样的,但是穷人中的最优秀分子永远不会对慈善施舍表示感激。他们既不领情,也不感到满足,而且他们是不驯从的、充满反叛意识的。他们这样做完全没错。他们觉得慈善施舍只是部分地偿还了从他们那里掠夺走的东西,而且不充分到了可笑的地步,要么就是一种感情用事的救济馈赠,通常伴随着感伤主义者对他们私生活的鲁莽干涉。为什么他们就应该对富人桌子上掉下来的面包屑充满感激之情呢?他们有权在餐桌前就坐,而且现在已经开始明白这一点了。至于不满,一个人如果不对这种环境和这种卑贱的生存方式感到不满的话,那他就完全是个畜生了。不驯从,在任何一个通晓历史的人的眼中,它都是人类最早的美德。正是有了不驯从,有了不驯从和反抗,才会有进步。有时穷人由于节俭而受到赞扬,但是劝告穷人去节俭是既荒诞又侮辱人格的,这就等于建议一个快饿死的人去节食。要求市镇或乡村中的劳动者保持节俭是绝对不道德的。人不该自愿去炫耀自己能活得像个营养不良的动物。他应该拒绝过那样的生活,应该要么去偷窃,要么去领取公共救济金,许多人认为后者也是一种偷窃形式。至于乞讨,乞讨比索求东西要安全些,但索求东西却比乞讨更高贵。不,一个不知感激、不节俭、不满足且怀有反叛意识的人可能才是一个真正的充满个性的人,他至少代表一种健康的抗议。至于那些善良的穷人,我们当然可以怜悯他们,但是我们不可能赞美他们。他们私下里和敌人媾和,为极劣质的浓汤出卖了自己的长子继承权。他们肯定也蠢得出奇。我完全能够理解一个人会承认保护私有财产的法律,容许资本积累,只要他自己在这些条件下能实现某种美好的智性生活。但如果一个人的生活被这种法律损害并弄得面目全非,他怎么还会默许这些法律的延续呢,在我看来这几乎是难以置信的。

不过,解释其实并不难找到。事情只不过是这样的,不幸和贫穷使人彻底堕落,它们对人性起着一种麻痹作用,以至于没有哪个阶级能真正地意识到自己的苦难。别人不得不把这些事情告诉他们,而他们通常还全然不信。大老板们反对煽动者的理由无疑是正确的,煽动者是一伙扰乱人心的好事之徒,他们跑到某个心满意足的社会阶层那里,在他们当中播下不满的种子。这就是为什么煽动者的存在是绝对有必要的。在我们这种不完善的状态下,没有他们,就不会有迈向文明的进步。奴隶制在美国之所以被废除,不是奴隶们行动的结果,他们甚至也没有明确表达过对解放的期望,完全是由于波士顿和别处的某些煽动者的极端非法行动,奴隶制才得以被废除,这些煽动者自己既不是奴隶,也不是奴隶主,其实和这个问题根本毫无关联。毋庸置疑,是废奴主义者们点燃了火炬,是他们发起了整个运动。而且古怪的是,他们从奴隶那里获得的帮助非常少,甚至几乎连同情也没得到。在战争结束时,当奴隶们发现自己获得了自由,发现自己是那么自由,哪怕饿死也无人过问,他们中的许多人对新的处境深感懊恼。对于思想家来说,法国大革命的最大悲剧不是玛丽·安托瓦妮特由于当了王后而被砍头,而是旺代的那些饿得要死的农民自愿选择为了罪恶的封建制度而死[2]

明摆着,独裁的社会主义是行不通的。因为哪怕是在当前的制度下,都有大批的人能在生活上享有一定程度的自主权、言论自由和幸福,而在一种工业军事制度或经济独裁体制下,就没有人能享受到这些自由中的任何一种了。我们社会中的一部分人实际上是生活在奴隶制下的,这很令人遗憾,但是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就打算把整个社会都奴隶制化,则未免幼稚可笑了。每个人在选择职业时都应该有绝对的自由,不应该对他施行任何形式的强制措施。如果有这等事情发生,他的工作就不会给他自己、给工作本身以及其他人带来任何好处。我指的工作是任何种类的活动行为(activity of any kind)。

我不认为,一个生活在今天的社会主义者,会真的计划让一个巡视员每天早晨挨家挨户地视察工作,看看是否每个公民都已经起身在做他那八小时的手工劳动了。人类的发展已超过了那个阶段,那样的生活是为那些被他们非常武断地称为罪犯的人所保留的。但是我承认,我翻阅过的一些社会主义理论在我看来如果还不是真打算使用强制手段的话,至少也有着独裁的念头。当然,独裁和强制行不通。所有的组织都应该建立在完全自愿的基础上。只有在自愿的组织中,人才会显得优秀。

但是可能有人会问,个人主义的发展现在多少是依靠私有财产的存在的,它怎样才能从私有财产的取缔中得到好处呢。答案很简单。在目前的情形下,的确有少数拥有私有财产的人,比如拜伦、雪莱、布朗宁、维克多·雨果、波德莱尔等等,他们能够或多或少地实现自己的个性。这些人中没有一个人干过一天雇佣工作,贫穷威胁不了他们,他们拥有巨大的优势。问题是为了个人主义的利益,是否就应该取消这样一种优势呢?让我们假设它已经被取消,对于个人主义会有什么影响?它怎样才能从中获益呢?

它受益的方式是这样的。新条件下的个人主义会远比当前的个人主义更自由、更美妙、也更强化。我这里所讲的不是那种在想像领域内实现的伟大个人主义,即前面所说的那些诗人的个人主义,而是伟大的现实个人主义,它通常潜伏在人类的本性之中。承认私有财产对个人主义的确是有害的,它把一个人和这个人所拥有的财产混淆在一起,使个人主义变得轮廓模糊。它把个人主义彻底引入了歧途,它不把发展而把获利当成自己的目标。人们因而认为“获取”(to have)是要事,殊不知“成为”(to be)才是要事。人之真正完美,不在于他有什么东西,而在于他是什么。私有财产粉碎了真正的个人主义,代之以个人主义的贋品。它饿死了社会中的一部分人,就此把这些人排除在个人的范围之外;它把社会中的另一部分人置放在错误的道路上,还阻扰他们,使这些人也无法成为个人。实际上,人的个性被他的财产吸收得如此彻底,以至于英国法律一向对冒犯个人财产的行为施以严惩,其惩罚之严厉程度远甚于冒犯个人,而且财产至今仍是决定公民权是否完整的标准。对金钱的不知足的需求还会使人道德败坏。在一个像我们这样的社会里,财产会给人们带来巨大的名望、社会地位、荣誉、尊敬、头衔等等这一类好事,人们自然会变得野心勃勃,视聚敛财产为自己的目标,在他的财富早已远远超过了他所需要的、他能花费或享受的,甚至也许连他自己都已经搞不清楚自己的财产总额之后,他仍然在无聊之中乏味地继续聚敛它们。人们会为了保障自己的财产操劳过度而死,然而考虑到财产所能带来的无限好处,这样做其实也是不足为奇的。令人遗憾的是,社会被建立在这样一种基础上,人们被迫过因循守旧的生活,在这种生活方式下,他不能自由地发展他个性中神奇、迷人和令人愉快的那些方面——实际上,在这种生活方式下,他丧失的是生活中真正的欢乐和乐趣。在目前的情形下,他也是非常不安全的。一位巨富在他生命中的每时每刻可能——常常如此——都在忍受那些他无法控制的事物的摆布。如果风力差不多略大了一级,或天气发生了突然的变化,或某些琐细的小事发生了,他的船可能就会沉没,他的投机买卖也许就会出错,于是他发现自己变成了一个穷人,所有的社会地位全完蛋了。咳,除了自己以外,不应该有任何东西能伤害到一个人,根本不应该有任何东西能掠夺一个人。一个人真正拥有的就是他内心的那些东西,外在于他的一切都是无关紧要的。

随着私有财产的被取缔,我们将会获得真正的、美好的和健康的个人主义。没有人会把生命浪费在聚敛财货和代表财货的象征标志上。一个人将会去生活,而“生活”是这个世界上最稀罕的事物,大多数人只是生存而已。

除了在艺术想像中,我们是否还曾经见过获得了充分表达的个性呢,这是一个问题。在实际生活中,这种事我们从未见过。蒙森[3]说恺撒是一个十全十美的完人。可是恺撒的处境是多么可悲的不安全!无论在哪里,只要有人行使权力,就有人反抗权力。恺撒是非常完美的,但是他那条完美之路太危险了。勒南说马可·奥勒利乌斯[4]是完美之人。是的,这个伟大的皇帝也是个完美的人,但是他肩头所担负的无止境的责任是多么地令人难以忍受!他在帝国的重负下蹒跚而行。他知道,要想肩负起那个提坦人的负担和这个巨大的天体[5],人的力量是多么不足。我所谓的完美之人是在完美环境下成长起来的人,一个不曾受过伤害,或无忧无虑,没有被毁损过,或不身处危险的人。大多数有个性的人都被逼成了叛逆者,他们把一半力量都浪费在抵触磨擦中了。譬如,在与英国人的愚蠢、伪善和庸俗作战中,拜伦的个性大受损耗。这种战争并不总能增强实力,他们通常会使弱点更加恶化。拜伦从未能够给予我们那些他本来可能给我们的东西。雪莱在逃避策略上略胜一筹,和拜伦一样,他尽快地逃离了英国。但是他当时不是很出名,如果英国人真知道他是一个怎样伟大的诗人,他们就会不顾一切地扑向他,尽可能地把他的生活糟蹋得让他无法忍受。但是,他不是社交场上的名人,所以他在一定程度上得以幸免于难。尽管如此,即便是在雪莱身上,反叛的调子还是太强了,完美个性的基调不是反叛,而是安详。

如果我们能看到人的真正个性,就会知道它是一种妙不可言的事物。它自然而又简朴地生长起来,像花朵似的,或像树木一样成长。它不会置身于冲突之中,也从不争执或辩论。它不证明什么,但了解所有的一切。然而它不会为学问而操劳,它自有智慧。它的价值不是通过物质来衡量的。它一无所有,却又拥有一切,无论人们从它那里拿走什么,它也不会有所缺少,它是如此富裕。它一向不管他人的闲事,也不要求别人模仿他自己。它喜欢他们就是因为他们各不相同。然而,尽管它不干涉别人的闲事,它却会帮助所有的人,因为美好事物帮助我们的方式就是如实地展现它自己。人之个性将会是非常神奇的,和孩子的个性一样神奇。

个性在发展的过程中会从基督教那里获得帮助,如果人们期望如此的话;但是哪怕人们不这样期望,它还是同样会发展起来。因为它不担心过去,也不在乎事情发生与否。除了自己的法则以外它不承认任何法则;除了自己的权威之外它不承认任何权威。但是它爱那些试图强化个性的人,经常和他们交流。基督就是这些人中的一个。

“认识你自己(Know Thyself)”这句话被写在古代世界的入口处。在新世界的入口处,应该写下“做你自己(Be Thyself)”基督传达给人类的预言仅仅是“做你自己”而已,那就是基督的秘密。

当耶稣说起穷人时,他指的也就是有个性的人,正如他谈到富人时,他讲的就是那些个性没有得到发展的人。耶稣所生活的社会和我们社会一样,允许私有财产的积累,他所宣扬的福音不是说在一个社会里人们应该以少量的腐败食品为生,穿着不健康的破衣,在可怕的有害身心的地方居住,并且还对健康、愉快、体面条件下的生活抱着不以为然的态度。那种观点在他那个地域和时代中是错误的,在现在的英格兰当然就更错了。随着人们向北迁徙,生活中的物质需求变得愈发重要,我们的社会比一切古代的社会都更加极端的复杂化,并显示了远比它们更严重的贫富两极分化。耶稣的意思是这样的,他对人类说:“你有一种了不起的个性。发展它,做你自己。别幻想你的完美取决于积聚或拥有身外之物,你的完美在你的本性之中。只要你能实现它,你就不会想要发家致富了。普通的财富可能被偷掉,真正的财富是偷不走的。在你心灵的宝库中有无限多的珍宝,它们都是拿不走的。因此,试着这样去选择你的生活吧,让外在的事物伤害不到你;也试着去抛弃个人财产,它意味着贪婪的‘当务之急’、没完没了的操劳、持续的错。个人的财产阻碍着个人主义发展中的每一步。”要注意到耶稣从没说过穷人就必定是好人,或富人就必然是坏人。那不是事实。作为一个阶级,富人比穷人更好,更有道德和才智,品行也更端正。在社会中只有一个阶级比富人更关心金钱,那就是穷人阶级。穷人不可能去想别的任何事,那正是做穷人的悲哀。耶稣所说的话是,人的完美不取决于他所拥有的东西,甚至不取决于他所做的事,而完全取决于他自己是什么。所以信耶稣的年轻富人就代表了一个完美的良民,他没有触犯过国家的任何法律,也没有违背过宗教的任何戒规。他是非常值得尊敬的,就“值得尊敬”这个不同寻常的词的寻常意义而言。耶稣对他说:“你应该放弃私有财产。它阻碍了你去实现自身的完美,它拖累了你,它是一种负担,你的个性不需要它。你将会知道你自己是谁,你真正想要的是什么,这些都在你本性之中,而不是身外之物。”对他自己的朋友他也说同样的话。他告诉他们去成为自己,不要总担心别的事。别的事又有什么关系?人在自身中是完整的。他们进入社会,和社会之间存在分歧,那是不可避免的。社会憎恨个人主义,但这不会打扰到他们。他们是镇静的、以自我为中心的。如果一个人拿走了他们的大氅,他们会把自己的外套也给他,只是为了表明物质的东西是无关紧要的。如果人们辱骂他们,他们不会反唇相讥。那又能算什么呢?人们对他的议论不会使他有所改变,他是他自己,公共舆论根本一文不值。甚至哪怕人们动用了暴力,他们也不会以暴力相还,那会把自己降低到和那些人同样低级的层次上去。毕竟,哪怕是在监狱中,一个人也可以颇有自由可言。他的灵魂会是自由的,他的个性可以不被骚扰,他可以生活在安宁之中。而且,最重要的是,他们从不干涉他人或以任何方式评价他人。个性是一种非常神秘的事物。不能总用一个人所做的事来衡量他。他可能恪守法律但不值一提,他或许触犯了法律却很杰出。他也许是个坏人,哪怕什么坏事也没做。他可能对社会犯下了罪行,却通过这罪行实现了自身真正的完美。

有一个妇女因为通奸而被捉。没有人告诉我们她的爱情故事,但是那种爱情肯定是非常热烈的,因为耶稣说她的罪行得到了宽恕,不是因为她的忏悔,而是因为她的爱情是那么强烈和精彩。稍后,他死前不久,当他坐在一场盛宴上时,那个女人进来,把昂贵的香膏浇在他的头发上。他的朋友们试图干涉她,说那香膏是一种奢侈品,而花费在那瓶香膏上的钱本应该用在对穷人的慈善救济上,或做同类的事。耶稣不接受那个观点。他指出人的物质需求是强烈而且持久的,但是人的精神需求还要更强烈,在某个神圣的时刻,通过选择一种属于自己的表达方式,一个人可以达到自身的完美。世人至今仍把那个女人当做一个圣徒来膜拜[6]

是的,个人主义具有启发意义。譬如,社会主义消灭了家庭生活,随着私有财产的取缔,现有形式的婚姻制度必然会消亡,这是节目单的一部分。个人主义接受并改善这一事实,它把对法定束缚的取缔转化成一种自由,这种自由将有助于个性的全面发展,使男女之间的爱情更精彩、更美好,也更高贵。耶稣知道这一点。他拒绝家庭生活的主张,尽管这些主张在他那个时代和社会中是以一种令人瞩目的形式存在的。“谁是我的母亲?谁是我的兄弟?”当他听说他们想要和他说话时,他这样回答。当他的一个信徒请假说要回去埋葬他的父亲时,“让死者去埋葬死者吧”,这是他可怕的答复。他不允许任何凌驾于个性之上的主张。

因此那过着基督般的生活的人就是那个完全且彻底成为自己的人。他也许是一个伟大的诗人、一个伟大的科学家,或一个年轻的大学生,或一个看守着荒野上的羊群的人,或一个像莎士比亚那样的剧作家,或一个像斯宾诺莎那样的思考上帝的人,或一个花园里戏耍的孩童,或一个把自己的鱼网撒向大海的渔夫。他是谁并不重要,只要他能认识到灵魂的完美在其自身之中。在道德上和生活中的所有模仿都是错误的。今天,在耶路撒冷的街道上,一个肩头扛着木十字架的疯子缓慢地行进着,他象征着那些受到模仿之损害的生命。当达米恩神父[7]去和那些麻风病人生活在一起时,他是个基督般的人,因为在那种服务中他充分实现了他自身中最美好的东西。但是他并不比瓦格纳更像基督,后者在音乐中认知了自己的灵魂,他也不比在诗歌中认知自己的灵魂的雪莱更像基督。为人的典范并非只有一种,完美的类型是多种多样的,就和不完美的人一样多。而且,虽然一个人可以在屈服于慈善主张的同时仍保有自由,但决不会有人在屈从于一致性主张的同时还能保有自由。

于是,个人主义就是我们通过社会主义所得到的东西。作为一种自然结果,国家必须放弃一切统治形式。它必须放弃这个念头,因为正如一个远比基督更早的智者曾说过的那样,让人类自行发展是可以做到的,但是要想支配人类是不可行的。所有的政体模式都是失败的。专制对任何人都不公正,包括专制君主在内,他本来可能是为了做更好的事而诞生的。寡头政体对很多人不公正,而暴民统治则对少数人不公正。人民曾对民主政体抱有很高的期望,但是民主意味的只是民有、民治、民享的一记大头棒,这真相已被揭发了。我必须承认那揭发来得正是时候,因为所有的权力都是非常有辱人格的。它侮辱了那些行使它的人,也侮辱了那些受它统治的人。暴烈、粗鲁和残忍地行使权力所带来的好处是,它会产生或至少引发一种以取缔它为宗旨的反叛精神和个人主义精神。如果伴随着奖赏和酬劳,以较为仁慈的手段来行使权力,这权力就会使人彻底堕落。那种情形下的人不太容易感觉到加诸他们身上的可怕压力,所以终生满足于某种劣等的安慰,就像受宠的动物那样,他们从不曾意识到,可能他们所想的是别人的思想,生活在别人为他们制订的标准下,实际上穿的是别人的所谓“二手衣服”,而从未有一刻做过真正的自己。“想要自由的人,”一位杰出的思想家说过,“就不能妥协。”而权力,通过贿赂人们去顺从,在我们之中繁衍了一种极恶劣的喂养过度的野蛮精神(overfed barbarism)。

惩罚也将会随着权力一同消失。这将是一大收获——事实上,这是一笔无价的收获。当一个人阅读历史时——不是那些为学童和普通毕业生[8]所编写的删节本,而是每个时代的权威原著,他绝对会感到恶心,但并非由于那些恶人的罪行,而是因为那些好人所施行的惩罚。由于惯常使用惩罚措施,使社会变得那么残酷,其程度远远超过了那些偶然发生的罪行。更多的惩罚只会带来更多的罪行,这是显而易见的,而且大多数现代立法都已经很清楚地意识到了这个问题,并且尽力以减少惩罚为己任。无论在何种情形下,只要真能减少惩罚,结果总是绝对有益的。惩罚越少,罪行也就越少。如果根本没有了惩罚,犯罪要么就是不复存在,如果存在的话,也会被当做一种非常痛苦的精神错乱由医生加以治疗,用关心和友善使之痊愈。因为现在人们所说的罪犯其实根本就不是罪犯,是饥饿,而不是歹念,引发了现代的犯罪。其实,这就是为什么作为一个阶级,我们的罪犯从心理学角度看上去是如此令人乏味。他们不是非凡的麦克白和可怕的伏脱冷,他们只是那些普通的、可敬的凡人在没有足够食品的情况下所做的选择。一旦私有财产被取缔,就没有犯罪的必要和需求了,它将不复存在。当然,不是所有的犯罪都是侵犯财产罪,如果撇开谋杀不谈,并且视死刑更重于刑事苦役(尽管这个观点我想我们的罪犯是不会同意的)的话,不过,由于英国法律重视人之财产更甚于人之本身,侵犯财产罪所受到的惩罚是最苛刻也是最严厉的。而且哪怕一种罪行所侵犯的不是财产,它也可能是源于我们财产所有制之错误体系所导致的不幸、愤怒和沮丧,因此一旦那种体系被废止了,它也会随之消失。当每个社会成员都有了足够的所需,不受邻居的干涉,他也就不会有兴趣去干涉别人。嫉妒是现代生活中的一种很特别的犯罪起因,它是一种与财产概念紧密相连的情绪,在社会主义和个人主义中它就会逐渐止息。值得注意的是,在共产部落里,嫉妒是闻所未闻的。

现在,由于国家不再统治人们,也许有人会问,那么国家该干些什么呢。国家将是一个组织劳动的自发联盟,也是日常生活必需品的制造商和分配者。国家制造有用的东西,个人创造美好的东西。由于我提到了“劳动”这个词,我不得不说,现在人们写作并谈论了大量有关体力劳动之尊严的胡话。体力劳动根本没有什么必然的尊严,大部分体力劳动绝对是可耻的。让一个人去做那些他不能从中取乐的事,从精神上和道德上来,说对他都是有害的,而许多劳动形式是毫无乐趣可言的活动,而且也应该这样看待它们。刮东风的时节里,在一个泥泞的十字路口扫上八小时的马路是一种令人作呕的职业。带着精神、道德或肉体上的尊严感去清扫这个路口在我看来是不可能的,满怀喜悦地去清扫它则是骇人听闻的。人是为了做那些比打扫灰尘更好的事而被创造出来的。所有那种类型的工作都应该由一个机器去完成。

而且我确信,将来的事情会是那样的。迄今为止,人在某种程度上仍旧是机器的奴隶,令人可悲的是,人一旦发明了一种机器去完成他的工作,他自己就要挨饿了。这当然是我们的财产制度和竞争机制所带来的后果了。如果一个人拥有一台能代替500人工作的机器,其必然结果就是有500个人会失去工作,而且由于没有工作,他们就会陷入饥饿,走上偷窃的道路。那个人保证这台机器的产量并持续下去,所获得的产品将500倍于他本该获得的,更重要的是,其数量可能远远超过了他的真正需求。如果那台机器是大家的财产,那么每个人都会从中获利,它将会为社会做出巨大的贡献。所有不属于智力范畴的劳动,所有单调乏味的劳动以及所有环境恶劣、与可怕东西打交道的劳动,都应该由机器去完成。机器应该为我们下煤井、打扫卫生、充当蒸汽机的司炉、清洁街道、在雨雪天送信,做所有沉闷或折磨人的工作。今天的机器在与人竞争,而在正确的情形下机器应该服务于人。毫无疑问,未来的机器会是这样的,就像树木在生长,而乡村绅士却在休憩中,因此当人类在自得其乐、享受文雅的闲暇(人类的目标是它而不是劳动)、创造美丽的事物、阅读美好的东西,或仅仅是怀着赞美和喜悦沉思这个世界时,机器就会在做一切必需的和令人不快的工作。事实情况是,文明需要奴隶。希腊人在这一点上是完全正确的。除非有奴隶在做丑陋的、可怕的和无趣的工作,否则文化和沉思几乎就是不可能的。用人做奴隶是错误的、不可靠的,同时也是道德败坏的。世界的未来仰仗的是机器奴隶制和对机械的奴役。而当科学家不再需要去拜访令人压抑的东区,向那些饥饿中的人们分发劣质可可和更劣质的毯子,他们就会拥有令人愉快的闲暇,为了取悦自己和他人,他们会把这闲暇用来发明那些精彩神奇的事物。每个城市——如果需要的话也包括每户人家——都储存了大量的能源,根据自己的需要,人们可以把这些能源转换成热、光或运动。这是乌托邦吗?一幅不包括乌托邦在内的世界地图根本就不值得一瞧,因为它遗漏了一个国度,而人类总在那里登陆。当人类在那里登陆后,四处眺望,又看到一个更好的国度,于是再次起航。所谓进步,就是去实现乌托邦。

现在我已经说过了,社会将通过机器组织供应有用的物品,而美好的事物则由个人去创造。这不仅仅是必要的,而且是惟一可能的办法,让我们至少可以在有用或美好事物之间有所选择。一个人如果不得不按照别人的需要和愿望制造产品供别人使用,他就不是怀着兴趣去工作的,因此也就不能把自身中最好的东西融入到工作中去。从另一方面来说,只要社会或社会中的一个实力集团,或任何一种政府试图支配艺术家的行为,艺术要么就会全然消失,要么就会变成陈词滥调,或退化成一种粗俗低劣的工艺技术。一件艺术作品是一种独特气质的独特产物。它的美丽取决于一个事实,即作者就是作者他自己。而别人想要他们所要求的东西这个事实,对它根本就毫无意义。其实,一旦艺术家注意到别人的要求,并试图去满足那种要求,他就不再是一个艺术家了,他变成了一个无趣或有趣的工匠,一个诚实或不诚实的零售商人,他不再有权要求别人把他当做艺术家来看待。艺术是世人所知的个人主义模式(mode)中最激烈的一种。我倾向于说,它是世人所知道的惟一真正的个人主义模式。在某些情形下,犯罪似乎创造了个人主义,但它必须承认他人的存在,还会和别人发生冲突,它是属于行动范畴的。可是艺术家能够独自塑造一种美好的事物,不必考虑他的邻居,也没有其他干扰,而且,如果他不是出于自己的意志独立进行创作,他就根本算不上一个艺术家。

人们还会注意到一个事实,艺术是一种强烈的个人主义形式(form),这就使得公众试图对它行使一种管辖权,这种权力既不道德又很荒谬,既堕落又可鄙。这不全是他们的错。在任何时代里,公众都是在低劣的环境下被养育起来的,他们坚持要求艺术应该是通俗的,要求艺术去迎合他们的口味,去奉承他们的可笑的自负,对他们讲述他们早已听过的事情,向他们展示他们早该看腻了的东西,当他们因吃得太多而感到昏昏欲睡时为他们逗乐,当他们对自身的愚蠢觉得腻味时分散他们的注意力。唉,艺术从来就不应该去尝试迎合公众,而是公众应该努力去培养自身的艺术鉴赏能力。这之间有很大的区别。如果一个科学家被告知,他的实验结果及推导出来的结论必须具备这样的特性,即不颠覆人们对这一学科所达成的共识,不妨碍普遍的成见,也不伤害那些对科学一无所知的人的敏感心理;如果一个哲学家被告知,他完全有权利在思想的最高领域内进行思考,前提是,他必须与那些从不曾在任何领域内做过任何思考的人得出同样的结论——呵,今天的科学家和哲学家肯定会觉得非常好笑。然而,真的就在不久之前,哲学和科学都还屈从于残忍的民意的支配,其实也就是屈从于权威——要么是社会的普遍无知之权威,要么是维护神职或政府阶层的权力的恐怖和贪婪之权威。当然,在很大程度上,我们已摆脱了社会、教会或政府干扰纯粹思考领域内的个人主义的企图,但是他们干扰虚构艺术领域内的个人主义的企图却仍然徘徊不去。其实,何止是徘徊不去,它还是侵略性的、冒犯性的,而且残忍无情。

在英格兰,最不受干扰的艺术是那些公众不感兴趣的艺术。诗歌就是这种情况下的一个例子。我们在英国之所以能读到优秀的诗歌,就是因为公众不读诗歌,因此也就没有对其施加影响。公众喜欢污辱诗人,因为他们是个体的人,然而一旦他们污辱过了诗人,就再不理睬他们了。至于小说和戏剧,这两种艺术公众都很关心,他们对其施行公众权威的结果就荒唐到了极点。没有哪个国家像英国这样,虚构故事写得这么恶劣,披着小说外套的作品会是如此乏味平庸,还有那么愚蠢粗俗的剧本。这一切是必然的,公众标准所具有的特点是艺术家难以企及的。要想做一个流行小说家既太简单又太困难。说它太简单是因为公众在情节、风格、心理、对生活和文学的描述这些方面的要求,哪怕是最低下的能力和最无修养的头脑也能使他们心满意足;说它太难是因为,为了达到这样的要求,艺术家不得不违背自己的气质,不得不为了满足半开化人的消遣而写作,而不是为了艺术快感去写作,因此也就不得不抑制自己的个人主义,忘掉所受的教育,扼灭自己的风格,放弃自身中一切有价值的东西。戏剧的情况略好一些,戏迷们喜欢浅显的情节,这是事实,但是他们不喜欢乏味的情节,滑稽模仿剧(burlesque)和闹剧(farcical comedy)这两种最流行的形式是艺术的独特形式。在滑稽模仿和嬉戏的情形下也可以产生可喜的作品,在英国,艺术家创作这一类作品时能获得很大程度上的自由。但是当艺术家迈向戏剧的更高形式时,公众支配的后果就凸现出来了。“新奇性”是公众所不喜欢的东西,公众极端讨厌在开拓艺术主题方面的任何尝试。然而,艺术的活力和进步在很大程度上正依赖于主题的不断拓展。公众不喜欢新奇性是因为他们害怕它。在他们看来,它象征着一种个人主义的模式,它代表着艺术家的声明,说他可以选择自己的主题并自行处理它。公众的看法完全正确。艺术就是个人主义,而个人主义是一种具有扰乱性和分离性的力量,它的巨大价值也就在于此。因为它试图扰乱的是单调的类型、习俗的奴役、习惯的专制,以及把人贬黜成机器的行为。公众接受一切现有的艺术,不是因为他们欣赏它,而是因为他们不能改变它。他们把经典整块吞下,从不尝尝它们的味道。他们把经典当做无法避免的事物来忍受,而且,因为他们无法破坏它,就装腔作势地谈论它。这种对经典的接受态度带来了很大的害处,就个人的不同观点来看,这可能是够奇怪的了,当然也可能不足为奇。在英格兰,对《圣经》和莎士比亚的不加批评的赞美就是我所说的一例。关于《圣经》,考虑到事关教会当局,我不打算讨论这个问题。

但是就莎士比亚而言,很明显公众既没有真的领会到他的戏剧之美,也没有真的看出他的戏剧中的缺陷。如果他们能体会到那些美好之处,他们就不会反对戏剧的发展了;如果他们看出了那些缺陷,他们也不会反对戏剧的发展的。事实是,公众把国家的经典作品当做一种工具来阻碍艺术的进步。他们把经典贬为权威。他们以经典为武器,阻挠美在新形式下进行自由表达。他们总是问一个作家为什么不像别人那样写作,或问一个画家为什么不像别人那样画画,完全忘了一个事实,就是如果这些艺术家中的任何一个做了那样的事的话,他就不再是一个艺术家了。一种新形式的美对他们来说是极端可恶的,无论何时只要它一露面,他们就义愤填膺、不知所措,因此就总是会使用两种愚蠢的表达措词,一种是说这件艺术作品不可理喻,另一种是说这件艺术作品极为不道德。在我看来他们用这些词语所想表达的意思是:当他们说一件作品不可理喻时,他们的意思是说那个艺术家已经说出或创造了一种崭新的美好事物;当他们形容一件作品极不道德时,他们的意思是说那个艺术家已经说出或创造了一种符合事实的美好事物。前者涉及的是风格;后者涉及的是主题。但是他们可能会使用那些非常含糊的词语,就像一个普通暴徒会捡起现成的铺路石当武器。譬如,本世纪以来,没有哪一位真正的诗人或散文家,不曾被英国公众庄严地授予过“不道德”的证书,这些证书在我们这里代替的实际上是法国文学院的正式认可,而且使英国很幸运地不再需要去建立那样的机构了。当然,公众在使用“不道德”这个词语时是毫无顾忌的。他们把华滋华斯称为不道德的诗人只不过是意料之中的事,华滋华斯是个诗人。但是他们把查尔斯·金斯利[9]称做不道德的小说家就很离奇了。金斯利的散文并不具备优秀的品质。尽管如此,既然有了这个词,他们就尽其所能地到处使用。当然,一位艺术家是不会被它所打扰的,一位真正的艺术家是一个绝对相信自己的人,因为他完全是自己。然而,我能想像,如果一位艺术家在英国创造了一个甫出场就得到公众承认的作品,通过他们的媒体宣传(即公共新闻业)而被视为一件容易理解并且非常道德的作品、他一定会认真地追问自己,他在创作这件作品时是否真的坚持了自己,这件作品会不会完全配不上他,会不会根本就是件二流作品,或者根本就没有艺术价值可言。

不过也许我冤枉了公众,认为他们只会说些“不道德的”、“不可理喻的”、“怪异的”、“不健康的”之类的词语。他们还会使用另一个词语,即“病态的”。这个词他们使用得不太频繁,它的意义那么率直,他们害怕使用它。尽管如此,有时他们还是会使用它,人们在阅读通俗报纸时偶尔会遇上它。当然,施用在艺术作品上,这是个荒谬的词。除了无法表达的情绪或思想,还有什么算得上是“病态”呢?公众全都是病态的,因为他们什么也不会表达,艺术家从来就不是病态的,因为他能表达一切事物。他置身于主题之外,借助表达手法来创造无与伦比的艺术效果。由于一个艺术家选择了病态的主题就说他本人也是病态的,这相当愚蠢,就像说莎士比亚是疯子,因为他写过《李尔王》。

总的来说,在英国,一个艺术家会因为受到攻击而有所收获,他的个性被强化了,他更完全地变成了他自己。当然,那些攻击是非常恶劣的、很不切题而且很卑鄙。但是没有艺术家会指望从那些粗俗的脑袋中能冒出优雅的念头来,或指望那些乡气的才智也有风格可言。粗俗和愚蠢是现代生活中的两大非常鲜明的现象。人们自然会觉得遗憾,但是无济于事。它们和其他事物一样可以作为被研究的对象。至于现代新闻业,惟一可说的就是,他们总是在私下场合里为自己对某人的公开攻击而向他表示歉意。

也许还该多提一句,就是在最近几年里,又有两个形容词被收进了公众手中的那张攻击艺术的极有限的词汇表。一个词是“不健康的”,另一个是“怪异的”。后者只不过表达了须臾即逝的蘑菇对那永恒的、迷人的、极其可爱的兰花所倾泻的狂怒。它是个颂词,不过,是个毫无价值的颂词。然而词语“不健康的”却值得我们分析一下,它是个相当有趣的词。实际上,它是那么有趣,使用它的人并不知道它意味着什么。

它意味着什么?什么是健康或不健康的艺术作品?在理性的心态下,人们加诸艺术作品的一切术语要么与风格有关,要么与主题有关,或者和两者都有关。从风格的角度来说,健康的艺术作品是指一件作品的风格展示了它所使用的材料的美好之处,无论这材料是词语、是青铜,还是色彩或象牙,并且以那种美好为一种因素去创造美学上的效果。从主题的角度来说,健康的艺术作品指一件作品的选题取决于艺术家的气质,并且直接源于这种气质。简而言之,一件健康的艺术作品即一件同时拥有完美和个性的艺术作品。形式和实质在艺术作品中当然是不可分割的,它们始终是一个整体。但是为了便于分析,暂且把整体上的美学印象搁置一旁,我们可以从心智上分割它们。从另一方面来说,一件不健康的艺术作品就是那种具有浅显、陈旧和平庸的风格的作品,而且,艺术家有意不根据自己的兴趣选择主题,他选择的根据是他相信公众会为这个作品对他有所酬劳。事实上,公众所谓的健康的流行小说一向是极不健康的创作,而公众所谓的不健康的小说却总是优美且健康的艺术作品。

我几乎不必做此声明,就是我片刻也不曾为公众和公共新闻业滥用这些词语而表示过抱怨。我不明白,在对艺术一无所知的情形下,他们怎么可能从正确意义上使用这些词语呢。我仅仅是在指出这种滥用,至于滥用的根源和隐藏其后的意图,其解释是非常简单的。它源于野蛮的权威概念,源于一个被权威所腐化的社会在理解或欣赏个人主义方面的天性上的无能。简而言之,它源于那种被称为“舆论”的怪兽般的无知事物,当它试图控制行动时,它的意图有好有坏,而当它试图压制思想或艺术时,它就肯定是臭名昭著的和用意险恶的。

其实,公众的身体暴力比他们的观点更值得一提。前者可能还有好处,后者则肯定是愚蠢的。人们常说暴力不是论据,但是那完全取决于我们想证明的东西是什么。近几个世纪以来的许多最重要的问题,比如英国的个人统治或法国封建制度的延续,全都是依靠身体暴力来解决的。革命中的极端暴力会使公众在短暂的瞬间里变得伟大和辉煌。当公众发现钢笔比铺路石更有威力,而且可以使之像砖块那样富有进攻性,一个毁灭性的日子就到来了。他们即刻就开始寻找新闻记者,找到并培养他,使其成为他们勤勉的、收入体面的奴仆。这事从双方角度来看都是非常令人遗憾的。街头堡垒后面可能会有许多高尚且富有英雄气概的精神。但是除了偏见、愚蠢、伪善的说教和废话,报刊头条后面还会有什么呢?当这四类玩意走到一起,它们就会形成一种可怕的暴力、并建立起一种新权威。

旧时代里人们有肢刑架,现在他们有新闻业。这肯定是种进步,但它仍然是非常糟糕的、错误的和道德败坏的。某个人——是伯克[10]吗?——把新闻业称为第四等级[11]。无疑,在那时它是那么回事儿。但是现在它可变成了惟一的等级了,它吞并了其他三个等级。世俗爵爷们一声不吭,教会老爷们无话可说,下议院无话可说而且承认自己无话可说[12]。我们被新闻业支配着。美国总统的任期是四年,而新闻业则万世不变地统治着我们。幸运的是,美国的新闻业把自己的权力施行到了下流和蛮横的极点。理所当然地,它已经引发了反叛精神。各人的性情不同,有些人被它逗乐了,有些人则觉得它很讨厌。但是它已经不再像过去那样是一种真正的暴力了。没有人会认真对待它。在英国,除了少数几个出名的例子以外,新闻业还没有搞到那么过分粗暴的地步,因此它还是一种强大的因素,一种真正可观的力量。它所提倡的对人们私生活横加干涉的暴政,在我看来相当离谱。事实上,公众有一种贪得无厌的好奇心,他们想知道除了值得一知的事情之外的一切东西。新闻业具有商人似的癖性,它意识到了这一点,就向大众供应他们的所需。几个世纪以前,公众们曾把新闻记者的耳朵钉在抽水唧筒上,那种情形非常可怕;本世纪以来,新闻记者却把自己的耳朵紧贴在锁眼之上,这更要糟得多。使这种危害变本加厉的事实就在于最该受谴责的不是那些引人发噱的娱乐报记者,是那些严肃的、有思想和热心的记者在干坏事,就像目前他们所做的那样,他们郑重其事地把某个大政治家、某个政治思想领袖和政治力量的创始人的私生活事件扯到公众的眼前,邀请公众去讨论这个事件,对该问题行使权威,发表意见,而且不仅仅是发表意见,还要把这些意见付诸实施,对这个人加以全面的控制,支配他的党派,也支配他的国家,实际上使他们自己变得荒唐无礼、与人有害。男人和女人的私生活不应该被公之于众,公众和这些事根本无关。

法国人在处理这些事上做得比较好。在他们那里,他们不允许把离婚法庭上的审判细节发表出来供大众娱乐或批评。公众所能知道的一切就是,根据有关婚姻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诉状,离婚业已得到准许。在法国,他们其实对记者加以限制,而允许艺术家拥有近乎完美的自由。在我国,我们允许记者拥有绝对的自由,对艺术家则一概加以限制。也就是说,英国舆论试图抑制、阻碍和扭曲那些表现美好事物的人,并强迫记者去兜售那些实际上是丑陋的、令人厌恶的或惹人反感的东西,因此我们拥有的是世界上最严肃的记者和最猥亵的报纸。我所说的强制并不是夸张说法。可能会有这样一些记者,他们从发表骇人听闻的事件中获得了真正的乐趣,或由于贫穷而视丑闻为一种长期的生财之道。但是我敢肯定,还有另外一些记者,那些受过教育和富有修养的人,他们真的讨厌发表这些事情,知道这样做是错的,仅仅是他们这种职业所处的不健康环境迫使他们向大众提供大众所需要的东西,和别的记者竞争着去尽量填饱公众的粗劣胃口,使之心满意足。对于任何受过教育的人来说,这个职位都是非常可耻的,毫无疑问,他们中的大部分人对此都有着深切的感受。

不过,让我们撇开话题中这实在太龌龊的一面,回到艺术受公众控制这个问题上来,我这么说的意思是指舆论操纵着艺术家所运用的形式,以及他运用这种形式的手法和他所使用的材料。我前面已经指出了,在英国,最不受干扰的艺术是那些公众不感兴趣的艺术。然而,他们对戏剧是感兴趣的,由于近10~15年里戏剧颇有长进,所以指出这一点是很重要的,即这种长进完全应该归功于几个富有个性的艺术家,他们拒绝把公众品位作为标准来接受,拒绝仅仅视艺术为一种供求关系。欧文先生有着非凡的鲜明个性,他的风格具有一种真正的色彩元素,他还具有超凡的能力,我指的不仅仅是他的模仿能力,还有他在虚构和智性创作方面的能力,如果这个人的惟一目的是向公众提供他们所要求的东西,他本可以用最平庸的手法来上演最平庸的戏剧,而且能获得个人所期望的一切成就和金钱。但是他的目的不在于此,他的目标是在特定条件下,借助特定的艺术形式,来实现他作为一个艺术家的完美。最初他只吸引了少数几个人,现在得到他的教化的人已经多起来了。他已为大众培养了品位和气质,公众对他的艺术成就大为赞赏。不过我经常纳闷,公众是否会懂得那种成功应该完全归功于一件事,就是他并没有接受他们的标准,而是去实现了自己的标准。按照大众的标准,吕克昂剧院[13]就会变成一种二流货摊,就像现在的某些伦敦大众戏院那样。不管他们是否理解到了这一点,无论如何,事实是公众的品位和气质在一定程度上已经被培养起来了,而且公众是有能力发展这些品质的。接下来的问题就是,为什么公众没有变得更开化?他们具有这种能力,是什么阻止了他们?

必须再次重申,阻碍他们的东西是他们想对艺术家和艺术作品行使权威的欲望。有些剧院里的民众似乎还具有比较正常的心态,比如吕克昂和黑玛克特剧院的观众。这两家剧院都拥有一些充满个性的艺术家,他们在自己的观众中——伦敦的每一家剧院都有属于它自己的观众——成功地培养了一种艺术所要求的气质。而那种气质是什么呢?它就是感受力。就这些。

如果一个人在接近一件艺术作品时带着一种欲望,想要对它和它的艺术家行使权威,这种态度就使他根本无法从这件作品中获得任何艺术印象。要让艺术作品去主宰观众,而不是让观众来主宰艺术作品。公众要善于接受,他是小提琴,大师在上面进行演奏。而他越是能够彻底地抑制住自己那些无聊的观点和愚蠢的偏见,还有那些艺术应该是什么或不应该是什么的荒谬主张,他就越有可能去理解和欣赏他所面对的艺术作品。在那些庸俗的英国男女戏迷大众身上,这个问题当然是十分明显的。但是在那些所谓的受过教育的人中,事情也一样。因为一个受过教育的人的艺术观点当然是来自过去的艺术,而新的艺术作品之所以美好,就在于过去的艺术中没有它这样的东西,用过去的标准来衡量新的艺术作品,意味着用来衡量它的正是其真正完美所要拒绝的标准。借助想像的媒介,在富有想像力的环境中,一种能领悟新的美好印象的气质是惟一能欣赏艺术作品的气质。在欣赏雕塑和绘画时事情是这样,在欣赏戏剧之类的艺术时就更是这样了。因为绘画和雕像不必与时间作战,它们无所谓时间的流逝,人们能即时领会它们的整体性。而文学的情形就不同了,人们要想体会它的整体效果,必须在时间中往返穿梭。因此,在戏剧里,第一幕中出现的东西,也许直到第三或第四幕时,它的真正艺术价值才会被某个观众所领悟到。这个蠢材会生气起来并大声叫嚷、搅乱演出以至骚扰艺术家吗?不。真正的观众会安静地坐着,品味那些充满惊愕、好奇和焦虑的愉快心绪,他来看戏不是为了发泄粗俗的脾气。他来看戏是为了体会一种艺术气质,为了获得一种艺术气质。他不是艺术作品的仲裁者,他是一个获得准许去仔细观赏艺术作品的人,而且,如果是部优秀作品的话,在观赏的过程中,他会全然忘却了对他有所损害的自我中心主义——无论是无知的自我中心主义,还是自以为是的自我中心主义。我觉得,人们对戏剧中这个问题的认识是远远不够的。如果把《麦克白》的首场演出搬到伦敦的现代观众面前,许多在场的人就会对第一幕中的女巫提出激烈有力的反对,所使用的语言既怪异又荒谬,这样的场景我完全能够想像得到。但是当演出结束时,人们就会意识到,《麦克白》里的女巫的笑声和《李尔王》中的狂笑一样可怕,比摩尔人悲剧中[14]埃古的笑声更可怕。与其他艺术的观众相比,戏剧的观众需要一种更开放的接受心态,一旦他试图行使权威,他就会变成艺术和他自己的公开敌人。艺术对此毫不介意,受损失的是他自己。

小说也是同样一回事儿。公众权威和对公众权威的承认是毁灭性的。萨克雷的《埃斯蒙德》是一部美好的艺术作品,因为他写这部作品是为了取悦他自己。而在他的其他小说里,在《潘登尼司》和《菲利普》中,甚至在《名利场》中,他有时都太在乎公众的存在了,他为了直接向公众博取同情或直接嘲讽他们而毁坏了自己的作品。一位真正的艺术家根本不会注意到公众,在他看来公众是不存在的。他不用为了维持怪兽的睡眠或生存而献上含有罂粟的或蜜制的糕点,他把这种事留给通俗小说家去做了。现在我们英国有一位举世无双的小说家,乔治·梅雷迪思先生。法国有更好的艺术家,但是在法国也没有一个人的生活见解会那么宽广、多姿、充满想像的真实。俄国的说故事人对小说中描述的痛苦有一种更鲜明的感受能力。但是小说的哲学是属于梅雷迪思的,他的人物不仅仅是活着,而且是活在思想中,人们可以从各种角度来欣赏他们,他们是具有启发意义的,他们内心和周遭都充满热情,他们既是解释性的也是象征性的。创造了这些人物、这些奇妙的易感动人的形象的那个人是为了自己的乐趣去创造他们的,他从来没有向公众询问过他们的所需,也毫不关心他们的所需,更决不允许公众对他指手画脚或以任何方式影响他,他只是不断地强化自己的个性,创作自己的个人作品。起初没人理睬他,那没什么关系。接着有几个人来了,那也不会使他有所改变。现在许多人都来了,他还是原来的那个人。他是一位举世无双的小说家。

装饰性艺术也是这样的。公众以实在可悲的固执劲头加以坚持的那些传统,我认为是直接从世界粗俗博览会[15]那里继承来的,那些传统如此恐怖,以至于根据那些传统为人们建造的房子只适合让盲人来住。开始有人创造美好的东西了,美好的颜色出自染匠之手,美好的图案来自艺术家的大脑,美好事物的用途、它们的价值和重要性也都得到了阐明。公众实在太愤怒了,他们大发脾气,开始胡说八道,可是没人理会他们。没有人退缩,也没有人承认舆论的权威。于是现在,无论进入哪一栋新式的房屋,那种对高雅品位、可爱环境之价值的接纳,那种流露了对美的欣赏的痕迹,都是我们几乎不可能看不到的。事实上,现在人们所居住的房子往往是相当迷人的,在很大程度上人民已被教化了。不过,只有这样说才公平,即在房屋装饰和家具等方面的革命之所以能获得不同寻常的胜利,并不是真的因为公众中的大多数人对这些事物养成了一种极高雅的品位,而主要应该归功于一个事实,就是干这些活的工匠太注重制造美好事物时所能享受的那种乐趣了,他们清楚地意识到了公众过去所要求的那些事物的丑恶和粗俗,于是他们断绝了大众的口粮、迫使他们就范。现在要想把一间屋子布置成前几年那样完全是不可能的了,除非到拍卖会上去寻找那些来自三流寄宿公寓中的二手家具。那些东西已经没有人生产了。现在,人们在自己的周围肯定会看到一些充满魅力的用品,无论他们怎么反对。在这一类的艺术问题上,他们篡夺权威地位的努力最终是一个全盘的失败,这对他们倒不失为一种幸运。

因此很显然,在这类事上的所有权威都是有害的。人们有时会问,一个艺术家最适合生活在什么样的统治形式下。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只有一个。最适合艺术家的统治形式就是无政府的统治形式。用权威来支配他和他的艺术是荒谬的。有人说在专制政体下艺术家创造了可爱的作品,事情未必如此。艺术家们不是作为被奴役的臣民去拜见专制君主的,他们是作为漫游中的奇迹创造者、作为充满魅力的漂泊者而受到款待的,专制者们会讨他们的欢心,听凭他们生活在安详中,允许他们去创作。对于专制君主我也有好话要讲,就是君主作为个人也许会是有文化的,而暴民作为一种怪物则啥货色都没有。一位皇帝或国王可能会弯下腰去为一个画家拾画笔,而“民主”弯下腰去只会是准备捡泥巴砸人。可是迄今为止,“民主”还没有像皇帝那样弯过腰。其实,当他们想扔泥巴时他们根本不需要弯腰。不过,没必要去区分君主和暴民,所有的权威都是同样有害的。

世界上有三种专制君主,一种对身体施行暴政,另一种对灵魂施行暴政,还有一种对灵魂和身体都施行暴政。第一种是所谓的国君,第二种是所谓的教皇,第三种是所谓的民众。国君也许是有教养的,许多诸侯都受过良好的教育。不过与国君相处是危险的。想想维罗纳令人辛酸的宴席上的但丁[16],想想费拉拉疯人院里的塔索[17]。艺术家还是不要和国君们生活在一起比较好。教皇也许是有教养的,许多教皇都受过良好的教育,包括坏教皇在内。坏教皇对美充满了热爱,热烈得几乎就像,不,其激烈程度可以等同于好教皇对思想的憎恨。教皇的邪恶使人类大获收益,而教皇的仁善却使人类受害无穷。然而,尽管梵蒂冈所剩下的只不过是雷声的雄辩,它已经失去了闪电的权杖,艺术家还是别和教皇们为伍比较好。的确有一个教皇在红衣主教会议上谈到过切利尼,说普通法律和普通权威不是为切利尼那样的人制订的。但是把切利尼投进监狱的也是一个教皇,让他待在那里直到发疯为止,他为自己创造了不真实的幻象,看见金色的太阳进入他的狱室,他对这太阳越来越迷恋,于是打算逃跑,他从一座高塔爬向另一座高塔,在破晓时分从令人眩晕的空中跌了下来,摔残了自己,被一个葡萄修剪工用葡萄叶盖上,放在一辆大车上运到一个热爱美好事物的人那里去,让这人去照料他。教皇也是危险的。而至于民众,他们和他们的权威又是怎么一回事呢?也许对于他们和他们的权威我已经说得够多了。他们的权威是这样一种东西,它既盲目又耳聋,既丑恶又怪异,同时还是悲剧性的、引人发噱的、严肃的、猥亵的。要让艺术家和民众为伍是不可能的事,所有的专制君主都会向人行贿,而民众在向人行贿的同时还虐待这个人。是谁让他们行使权威的?他们被创造出来是为了去生活、去倾听和去爱的。某人对他们做了极大的错事。他们因模仿比他们低等的人而害了自己。他们拿到了国君的权杖,他们该怎样运用它呢?他们摘下了教皇的三重冠,他们怎样才能承受起它的重量呢?他们就像一个心碎的小丑,一个没有灵魂的神父。让所有热爱美的人怜悯他们吧。尽管他们自己并不热爱美,但还是让他们怜悯自己吧。谁把专制的骗局传授给了他们?

我还可以举出许多事。我可以指出文艺复兴是多么伟大,因为它寻求解决的不是社会问题,它不为这种事操劳,它所做的是允许个人自由地、美好地和自然地发展下去,因此就促成了那些伟大的充满个性的艺术家和伟大的个人。我也可以指出,路易十四是怎样通过建立近代国家而摧毁了艺术家的个人主义,他用千篇一律的重复使事物显得恐怖怪异,为了符合一致性的标准而使它们变得卑劣可鄙,而且他歼灭了全法兰西举国上下所有美好的自由表达,这种自由表达曾使传统在美好事物中焕然一新,使新款式和古老的形式合二为一。但是过往之事并不重要,当前之事也不重要,我们要面对的是未来。因为人们不应该活在过去,人们也不应该活在现在,未来才是属于艺术家的。

人们当然会说,这里所阐扬的构想全然是不切实际的,而且是违反人之本性的。这一点完全正确,它是不切实际的,也是违背人性的。这就是为什么它值得人们去实施,而且也是为什么我会提出这种建议的原因。什么是切实可行的构想?一个切实可行的构想要么是业已存在的构想,要么是在目前条件下可以实施的构想。但是我所反对的正是目前的这种条件,而且,任何能接受这种条件的构想都是错误的和愚蠢的。这些条件将会被取消,而人之本性将会有所改变。关于人之本性,我们惟一真正了解的就是,它是处于变化之中的。我们可以断言,变化是人性的一种品质。那些失败的体系依赖的是人之本性的恒久性,而不是它的成长和发展。路易十四的错误在于他以为人之本性是始终一成不变的,他这种错误的后果就是法国大革命。这是一个值得赞美的后果。政府所犯下的所有过错的后果都值得大加赞美。

我们还应该注意到,人们所要接受的个人主义不会带有任何使人作呕的有关责任的伪善言论,那种言论的意思只不过是叫你按照别人的需求做事,因为他们自己想从中渔利;也不会有任何有关自我牺牲的丑恶说教,它们只不过是野蛮肉刑的残余。其实,它来到人们身边时根本不会对人们有所要求。它是人性不可避免的自然结果,它是所有发展趋向的目标,它是所有生物体都要出现的分化过程,它是包含在每一种生活方式里的内在完美,每一种生活方式都在朝向它加速发展。因此,个人主义不会对人们有所强制。相反,它劝告人们不要忍受任何强加于他的东西。它不打算强迫人们去做好人。它知道人在独处时都是好人。人会从自身中发展出个人主义。人们现在就是这样发展个人主义的。问个人主义是否切合实际就仿佛问进化论是否切合实际。进化论是生命的法则,它就是朝向个人主义方向发展的。如果没有表现出这种趋向,要么是人为地抑制住了这种生长,要么就是出于疾病或死亡的原因。

个人主义还将是无私的和不矫揉造作的。有人已经指出,权威那不同寻常的专制所带来的后果之一就是把词语原有的简朴本意彻底地歪曲了,而且拿它们来表达与它们正确含义相反的意义。适用于艺术的也同样适用于生活。现在,一个人如果按照自己的喜好穿着打扮,人们就会说他是“做作的”。可是他那样做的时候,举止恰恰是顺乎自然的。在这一类的事情上,“做作”指的是按照邻居的观点穿着打扮,而邻居的观点——也就是多数人的观点——可能是极端愚蠢的。要么就是,如果一个人按照在他看来最适合充分表达自己个性的方式生活,如果他生活的首要目标其实是自我发展,人们就会说这个人是“自私的”。但是这应该是每一个人生活的方式。自私指的不是某人按照自己的愿望生活,它指的是要求别人按照自己的愿望生活。而无私指的就是让别人独处,不去妨碍他人。自私总是想围绕自己创造一种绝对统一的类型。而无私则认识到种类的无穷是一件可喜的事,它接受这一点,默认它,享受它。为自己打算并不是自私,一个不为自己着想的人根本就不会思考任何问题。要求自己的邻居和自己想法一致且观点相同是极端自私的。为什么他就应该那样做呢?如果他能思考,他就可能会有不同的想法;如果他不能思考,要求他有任何想法都是极其荒谬的。一朵红玫瑰不会因为它想做一朵红玫瑰而显得自私,如果它想要求花园里的所有花种都既是玫瑰又是红颜色的,那才是自私到了可怕的地步呢。在个人主义中,人们将会是非常自然而且绝对无私的,他们将懂得词语的含义,并在自由美好的生活中实现这些含义。人们也不会像现在这样自高自大,因为自大狂就是那种老向别人提要求的人,个人主义者不会有此等愿望,这不会给他带来什么乐趣。当人们实现了个人主义,他也就会怀有同情之心,还会自由自发地运用它。到目前为止,同情心在人类之中几乎根本就没有被培养起来。他只不过是对痛苦有同情之心,而对痛苦的同情不是同情的最高形式。所有的同情都是美好的,但是对苦难的同情是其中最不美好的那种。它沾染上了自我中心主义,有病态的倾向,它里面有某种使我们不安的恐怖因素。我们开始担心自己也许会变得像麻风病人和瞎子那样,没有人会关心我们。这种同情也是极其狭隘的。一个人应该同情整个生命,不应该只同情生命中的苦痛和疾病,还应该同情生命中的欢悦、美好、活力,以及健康和自由。当然,越心胸宽广的同情越是难以达到,它要求更大程度上的无私。任何人都会对朋友的苦难表示同情,但是要想对朋友的成功表示同情,这得需要一种非常美好的天性才行——其实,这需要的是一种属于真正的个人主义者的天性。在争夺地盘的现代性竞争和奋斗的压力下,这种同情自然是稀罕的,而且还被“统一类型”和“一致标准”的不道德理想严重窒息着,这些理想到处流行,但也许在英格兰它们的面目是最可憎的。

对痛苦的同情当然是源远流长的,它是人类的最初本能之一。那些具有个性特征的动物,也就是说较高等的动物,和我们一样也具有这种本能。但是我们必须记住,对欢悦的同情能增加这个世界上的欢乐的总量,而对痛苦的同情却不会真的使这种痛苦的分量有所减少。它使人们更有能力去忍受不幸,可不幸仍旧存在。对肺痨的同情不会治愈肺痨,那是科学的事。而且当社会主义解决了贫困问题,科学解决了疾病问题时,伤感主义者的地盘就会逐渐缩小,人类的同情心就会变得博大、健康,而且是自发产生的。眼看着别人过上了快乐的生活,人们自己也会从中获得快乐。

因为只有在快乐中,未来的个人主义才能发展自身。基督没有重建社会的打算,因此他向人们所宣扬的个人主义只能在痛苦或孤独中得到实现。我们从基督那里得到的理想是一个彻底弃世者的理想,或一个极端反对社会的人的理想。但是人天生是喜好社交的,甚至就连忒拜[18]最后也变得人烟熙攘起来。尽管修道士充分实现了他的个性,但他所实现的通常是一种贫乏的个性。从另一方面来讲,说痛苦是人们实现自我的一种方式,这种可怕的真理在世间散发着奇妙的魅力。浅薄的演讲家和思想者在宣道坛和讲台上经常讲起世人对欢乐的膜拜,哀叹着反对它。但是在世界史上,这样一种愉快美妙的理想是稀罕的,更多的时候是对痛苦的膜拜统治了世界。中世纪精神,还有它的圣徒和殉教者,它对自我折磨的热爱,它自我伤害的狂热,用刀子砍,用棍棒笞打——中世纪的精神就是真正的基督教精神,中世纪的基督就是真正的基督。当文艺复兴逐渐被世人认可,它带来了对美好生命和快乐生活的新理想,人们就不再能够理解基督了。甚至艺术也向我们展示了这一点。文艺复兴时期的画家们把基督画成一个小男孩,在宫殿或花园中和别的男孩一道戏耍,要么就倚靠在母亲的臂弯间,望着她微笑,或朝着一朵花或一只欢乐的小鸟微笑;要么就是把他画成一个崇高庄严的形象,以高贵的姿态出现在世间;要么就是一个神奇的形象,在一种心醉神迷的气氛里从死亡中复活。甚至当他们描画他被钉上十字架时的场景,他们也把他画成一个饱受恶人摧残的美好的神。但是他们不迷恋他,令他们感到愉快的是去描画那些他们所赞美的男男女女,去呈现这个可爱尘世的魅力。他们绘制了许多宗教图画,其实,他们画得实在太多了,类型和主题的千篇一律既令人厌烦又有害于艺术。这是公众权威管理艺术事务的结果,这结果是令人悲痛的。但是他们的灵魂不停留在这种题材中。拉斐尔在为教皇绘制肖像画时是个伟大的艺术家,可当他描绘圣母玛利亚和婴孩基督时,他就根本算不上伟大的艺术家了。基督没有对文艺复兴做过预言,而文艺复兴之所以令人惊叹就是因为它带来的理想与基督的理想有所不同,要想看到基督的真实形象,我们必须诉诸中世纪艺术。在那儿,他是一个被摧残的和受损害的人,一个看上去一点也不美好的人,因为美是一种欢悦;他是一个没有像样衣饰的人,因为那也是一种欢悦;他是一个有着非凡灵魂的乞丐,一个有着圣洁灵魂的麻风病人,他既不需要财物也不需要健康,他是一个在痛苦中实现自身完美的神。

人的进化过程是缓慢的,人的不公正性是严重的。选择痛苦作为一种自我实现的方式是有必要的。甚至就是现在,这个世界的某些地方也还需要基督的福音。除了通过痛苦以外,当代俄国人没有其他任何实现自身完善的可能。少数几个俄国艺术家在艺术中实现了自我,在那种具有中世纪特征的小说中,因为这小说的基调是通过忍受苦难而使人成为自己。但是对于那些不是艺术家的人来说,对于那些除了真实生活以外没有其他生活形式的人来说,痛苦是惟一一扇通往完善的门。一个愉快地生活在当前俄国政府制度下的俄国人,他肯定要么相信人是没有灵魂的,要么相信即便人有灵魂,也不值得花费精力去发展它。虚无主义者否认所有的权威,因为他知道权威是邪恶的,他还欢迎所有的痛苦,因为通过这些痛苦他将实现自己的个性,他是一个真正的基督徒。对他而言,基督的理想是真实的。

然而,基督没有违抗权威,他承认了罗马帝国的皇权并奉上贡品。他忍受着犹太教会的宗教权威,不会用自己的暴力来击退它的暴力。就像我前面说过的那样,他没有重建社会的构想。但是现代世界存在着构想,它计划消灭财产和财产所带来的痛苦,它渴望消除痛苦和痛苦所导致的苦难。它依赖社会主义和科学作为它的手段,旨在实现一种通过欢乐来表现自己的个人主义。这种个人主义要比以往的一切个人主义都更博大、更充盈,也更迷人。痛苦不是实现完美的终极模式,它仅仅是临时性的,是一种抗议。它与错误的、不健康的、不公正的环境有关。当错误、疾病和不公正都已经被消除,它也就没有进一步存在的必要了。到那时它已经完成了自己的任务,那是一种伟大的工作,但快结束了。它的工作范围每一天都在减小。

人们也不会怀念它。因为人类所追求的既不是痛苦也不是欢乐,而仅仅是生活。人们追求那种热烈、充盈、完美的活法。当他不必压制别人或忍受痛苦就可以做到这一点,而且他的所有活动都令他愉快,他也就会变得更明智、更健康、更文明、更是他自己。欢悦是自然所设置的考试,也是她表示通过的标志。当一个人感到快乐时,他与自身和环境就是和谐一致的。社会主义无论情愿与否,都在为新的个人主义效劳,而这种新的个人主义将会是一种完美的和谐。它就是希腊人所追求的,但是除了在思想层面上,他们没法全面地实现它,因为他们有奴隶并要供养奴隶;它也是文艺复兴时期的人们所追求的,但是除了在艺术层面上,他们也没法全面地实现它,因为他们有奴隶并让奴隶忍饥挨饿。然而,在未来它将会得到全面的实现,通过它每个人都能达到自身的完美。新的个人主义也就是新的希腊精神。

[1] 东区(the East End)指伦敦东区,贫民和移民的聚集地段。

[2] 法国大革命期间,由于革命政府取缔宗教信仰和处死路易十六,引发了1793年旺代(Vendee)农民在保王党人领导下的大起义,死伤十万人。

[3] 蒙森(Theodor Mommsen,1817~1903),德国历史学家,以研究罗马史著称,1902年获诺贝尔文学奖。

[4] 马可·奥勒利乌斯(Marcus Aurelius,121~180),罗马皇帝,哲学家,新斯多葛学派的主要代表。

[5] 指希腊神话中阿特拉斯(Atlas)领导提坦人与宙斯打仗,战败后被罚用肩膀扛起天空,使之与大地分开。

[6] 即圣抹大拉的玛利亚(St. Mary Magdalen),《圣经》中的妓女。

[7] 达米恩神父(Father Damien,1840~1889),比利时人,在夏威夷的莫洛凯岛(Molokai)照料麻风病人16年,直至自己染病死去。

[8] 英国大学毕业文凭分不同等级,包括优秀毕业生和普通毕业生等,普通毕业生(passman)指英国大学中毕业成绩较次的毕业生。

[9] 查尔斯·金斯利(Charles Kingsley,1819~1875),英国小说家和诗人。

[10] 伯克(Edmund Burke,1729~1797),爱尔兰作家,写过有关法国大革命的文章。

[11] 这里所谓的“第四等级”,是从大革命前法国社会之三大等级的说法引申而来的,当时的法国三大等级是第一等级僧侣,第二等级贵族,第三等级资产阶级,城市贫民和农民。

[12] 英国国会由上下议院组成,而上议院则由世俗贵族(Lords Temporal)和宗教贵族(Lords Spiritual,即那些地位较高的主教)组成。

[13] 吕克昂(Lyceum),伦敦的剧院。自1878年起,欧文开始经营这家剧院。他邀请女演员特里为他的搭档,不久便把吕克昂发展成为一家卓有声誉的国家级剧院。

[14] 指莎士比亚的《奥赛罗》。

[15] 世界粗俗博览会(the Great Exhibition of international vulgarity)是模仿1851年在伦敦举办的首届世界博览会(The Great Exhibition of the Works of Industry of all Nations)的诙谐说法。

[16] 1304年前后,流亡中的但丁托庇在维罗纳君主斯卡拉(Scala)门下。

[17] 塔索(Torquato Tasso,1544~1595),意大利诗人,文艺复兴晚期代表,代表作是叙事长诗《被解放的耶路撒冷》。从1565年起,塔索在费拉拉城邦担任埃斯泰家族的宫廷诗人。后来他对费拉拉宫廷日益不满,因与环境的矛盾逐渐加剧而导致精神失常,曾被囚禁在疯人院达七年之久。

[18] 忒拜(Thebaid),罗马统治下尼罗河流域的一部分,在4世纪和5世纪成为僧侣聚集隐居的地方,他们的隐居方式对后来的西方宗教生活影响很大。